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安徽新华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面及内芯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ZBGG-2024-0015
2.项目名称: 安徽新华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面及内芯项目
3.项目地址: 安徽新华学院(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二、招标内容(投标产品的具体规格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注:印制要求见附件一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或个体工商户,且必须是从事印刷行业的厂家。
2.项目所需或国家规定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书复制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印刷品(毕业证书类)制作经验。
4.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投标所需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4.供货周期承诺。
5.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承诺书。
6.质量承诺函。
7.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8.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9.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单独封包(见第二条 招标内容;含普税、送货上门价、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可到现场看样品,可随报价送样)。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送交;所有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上午11:30前截止
七、投标及评选
投标人按第四条要求顺序把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3月25日下午14:00,若有变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推荐顺丰)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行政楼104室)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程老师15855198331 单老师13956911786 李老师19966525230
2.监督电话: 0551-65872699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