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设备、物资出售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旗下院校闲置资产处置需要,现出售电子电器、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等一批设备、物资,欢迎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4-0054

2.项目名称:电子电器、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设备、物资出售项目

3.设备、物资品类、数量、规格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4.现场勘查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5日,现场勘查联系人:郑老师(18019570484)。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2.报价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设备、物资收购、运输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书制作要求:按附件一、附件二报价明细表要求及格式进行报价,须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并密封,封口处仍需盖章或签字。

四、报价人须知

1.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清理工作。

2.中标单位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文明施工,禁止高空抛物,务必做好施工安全防护。

3.在拆除、搬运、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拆除、搬运、施工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

4.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报价人的报价一旦为询价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中标书发放前,中标单位需缴纳贰万元(¥20000.00)保证金,如有违约或因中标单位原因不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因此给询价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下午17:00点前。报价书可邮寄或直接送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第六条。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13615695143)、李老师(19966525230)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老行政楼106室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七、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及时联系询价人,向询价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单位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