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4-0074
2.项目名称: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询价内容:详见附件一: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清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要求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其他资质证书)。
3.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报价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产品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其他资质证书)。
5.报价清单(见附件一)。
6.提供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销售合同,高校优先。
7.供货周期承诺书。
8.安装调试周期承诺书。
9.以上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价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密封)。
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报价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项目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及进度款,所供产品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否则采购方可暂缓支付货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报价资料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资料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清单中的音频扩声、投影显示系统不排除分包中标可能性,因此报价单位要均衡报价。
4.报价前需要勘察现场,确保充分理解询价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针对施工管线辅材、配件等不予增补。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6日12时前截止(过期不予接收,邮寄请自行判断预留时间)。
七、报价及评选
报价人按第三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报价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2024年8月6日14时,若有变动询价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报价人无需到场等待。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4室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18155185293 单老师 13956911786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4.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九、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本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解释和答疑,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