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3#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3#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ZBGG-2024-0089   

2.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3#教学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合肥市望江西路1166号)     

4.招标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证件。

2.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A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并年检合格,同时需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投标品牌在安徽地区有分支机构,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以及备品备件仓库,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9.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产品须系通过权威部门或机构认证合格的成熟产品。

11.投标人为一线知名品牌生产或销售资格。

12.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以变更公告的方式告知各投标人;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代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0月29日16 时00分。

四、标书递送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1.直接将投标资料送(或邮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具体地址:详见下文第六项联系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答疑、投标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详见附件)。

2.答疑及现场踏勘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及电话: 季老师19956057771  杨老师13615695143

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七、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