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集团基建工程二审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院校 安徽新华集团基建工程二审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4-0092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集团基建工程二审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

3.项目地址:南京高淳区、安徽省合肥市

4.招标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规模

1.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标段约2.57亿元

2.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三标段约1.28亿元

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三标段室外工程约0.91亿元

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室外工程、室外围墙工程、二期建设外购土方及回填工程约0.4亿元

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临电施工、智能化、供配电工程约0.15亿元

6.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约2.1亿元

7.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三期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约1.1亿元

8.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一期供配电、室外景观工程、二期内装饰工程约0.63亿元

9.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智能化工程、供电工程、土方工程、图书馆室外景观工程约0.15亿元

10.安徽新华学院宿舍楼装饰改造工程及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约0.14亿元

11.其他零星维修项目约0.22亿元

二、招标内容

对招标方递交的一审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复核(只审减不审增)。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报价材料书应含以下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没有提供格式的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自拟)。

一、商务标内容(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5.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二)。

6.《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7.《保证承诺书》(附件四)。

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标要求内容(★不得体现价格,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

4.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单项工程规模10万m2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造价业绩(需提供2家以上合同复印件)。

5.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价资料封面标明所投内容、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技术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不得含有报价)。

三、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投标书须要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统一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密封)。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标书送达时间

一、标书费

此次投标,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二、投标书送达时间

 2024年11月1日12:00时前,过期不予接收(投标单位进校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一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报备)。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付款方式

本条项下“甲方”指附件二签订合同的采购方,“乙方”为中标方。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

(1)服务酬金应转账支付至乙方账户。

(2)支付方式:所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人须知

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证,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

2.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无不良商业信誉。

3.其它相关要求: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定额、计价文件等规定且符合我司要求进行一审结算审计工作。

四、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标书未封闭并加盖单位公章。

4.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联系人:赵老师13721094539

(二)业务联系人:姜老师13965034506  程老师15855198331

      联系电话:0551-65872619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及要求,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二: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三:《廉政承诺书》

附件四:《保证承诺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