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福建路校区2024年中文期刊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XJGG-2023-0138
2.项目名称: 红山学院2024年期刊项目
3.项目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小部分为鼓楼区福建路校区)
二、招标内容(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项目所需或国家规定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书复制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从事期刊项目供销经验且有稳定的供应服务。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投标文件目录索引。
2.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简介。
3.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4.该项目质量承诺及不外包承诺,确保质量可靠。
5.供货时间及质保时间承诺。
6.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承诺。
7.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8.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9.报价总表及明细表需加盖公章(总表见招标内容,明细表见附件一,数量最终据实结算)。
10.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送交(一正一副);所有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项目供货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和福建路校区红山学院,如需查看现场请自行前往联系。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且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方根据项目实际所需,不排除项目拆包的可能,请投标人均衡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30前截止
七、投标及评选
投标人按第四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12月1日上午9:00,若有变动询价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推荐寄顺丰)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104办公室(行政楼)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 程老师15855198331 单老师13956911786
2.监督电话: 0551-65872699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11月24日